天弘丰利LOF (164208):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(E类份额)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百家乐- 百家乐官方网站- 在线Baccarat Online
2025-12-10
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,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国债、央行票据、金融债、企业债、公司债、次级债、地方 政府债券、可转换债券(含分离交易可转债)、短期融资券、资产支持证 券、债券回购、银行存款以及法律、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(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)。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。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 股票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,但可以参与股票(包含中小板、创业板及其它
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)的新股申购、增发、可转债转股、所持股 票配售及派发、权证行权所形成的股票,以及所持股票派发和可分离债券 分离所形成的权证等,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 益类金融工具(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)。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,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卖出。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,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。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%,其中,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%,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%,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。本基金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%。本 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、公司债、短期融资券、地方政府债券、商 业银行金融债、商业银行次级债、可转换债券(含分离交易可转债)、资 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、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、非国家信用的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。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。


